老鞋匠自1999-01-01诞生以来,以服饰为载体,传达出喜悦、健康、积很的品牌文化。一直致力于创新都市时尚穿衣品味;崇尚个性化,多元化搭配而又不失经典的着装理念和服饰文化。公司成立几年来凭藉准确的市场定位经典,时尚而又结合消费群需求的设计风格和人性化的管理理念,逐年均已增长50%的速度迅速发展。通过多年来对各省市市场的摸索与积累,已有长期合作伙伴遍及各省市。老鞋匠公司将不懈努力, 深入强化精细化生产管理,强化终端支持和服务客户的理念,以生活因多彩而喜悦为文化内涵,努力将“老鞋匠打造成艺术追求与商业运作圆满融合的知性品牌。
一、公司原则上确定一个市、县、镇或商场只发展一个加盟商。 二、特许经营权由总公司授予加盟商在指定的范围内使用,加盟商享有本区域开设专卖店(柜)销售“老鞋匠”品牌系列皮鞋、皮具的经营权力。 三、总公司或办事处有责任协助落实专卖店的选址及市场调研工作。 四、“老鞋匠”所有专卖店、店中店,应严格按照总公司的VI形象识别系统进行,以规范本品牌的主体形象统一。 五、装修费用由总公司、各省办事处、加盟商共同承担(装修费是指货架、水晶字、背景图)。设计由公司小本提供。 六、公司办事处小本赠送户内(外)灯箱片和宣传资料。 七、开设“老鞋匠”品牌专卖店必须严格遵守区域市场统一销售价,不得擅自提价或降价,以支持本品牌的商业信誉,但季末的统一促销除外。 八、为使“老鞋匠”品牌专卖店完善销售服务管理,加盟商应随时向公司或办事处汇报日常经营中碰到的重点问题,便于公司和办事处及时协助解决。 九、公司或办事处要定期助专卖店制定经营策略,完善购物环境,制定物流管理计划,组织销活动和店员培训,并满足加盟商所提供的合理要求。 十、为规范市场操作,达到连锁专卖的统一,签订合作从签约开始,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主张相互配合,灵活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