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政策
百年御泉老酒坊作为御泉酒厂标志的整体形象、设置、运作形式和整体的管理系统,加盟商愿意并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百年御泉老酒坊总部所经营的系列产品开展经营活动。
1、经销商提出加盟申请,经百年御泉老酒坊总部同意并特许授权该经销商在授权区域范围内开设百年御泉老酒坊专卖店并负责该区域内的产品销售及连锁加盟店的开展工作。
2、为维护百年御泉老酒坊形象的整体性,加盟商的加盟店铺内外装修的风格和标识、招牌、酒旗等须符合百年御泉老酒坊总部规定的标准。为了更好的经营、销售,加盟商向百年御泉老酒坊购货时必须先打款后发货,以免百年御泉老酒坊总部的资金周转不灵,造成困难,不能及时向加盟商提供货源,给双方造成利益冲突。
3、百年御泉老酒坊总部将向代理商提供好的产品和齐全的加盟手续。加盟商要货需提前三天上报计划,百年御泉老酒坊总部在货款到账后三日内给予发货,加盟商在收到货物时必须验收商品质量及数量,加盟商从百年御泉老酒坊总部购进的货物如出现质量问题总部有责任与加盟商协商后并应得到及时的处理。
4、百年御泉老酒坊将不定期的向乙方小本提供宣传资料,产品信息等,同时将总部的发展目标、经营理念、市场动态告知加盟商以便更好的维护双方的企业形象及利益,加盟商应积很参与、配合。
加盟商的加盟店必须执行百年御泉老酒坊总部制定的商品整体批发及少售价格,以避免无序竞争。如存在地区差异较大的情况,加盟店可向总部说明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制定与实地相符合的批发少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