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当地媒介系统可容纳30个付费广告计算,当地商圈代理可获得30**/广告/月/台*12个月*30个广告*1000台终端*25%分成=2700万元人民币/年(粗略计算)。另外加推广服务费总额的18%部分:1000家商家,每家1000张智能卡。1000个联盟商家*1000张智能卡*50**每月消费额*10%的推广服务费*18%的代理商**等于900万每月*12个月等于10800万元。以上操作,我们按当地市场份额仅仅完成10%计算,这应该是差的操作:(2700万元+10800万元)*10%=1350万元。以上是地市级商业中心运营商所获**的粗略计算;意向代理公司,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市场分析,得出更准确的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