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就业与社会保护高明民营企业”的评选工作由各省联、人力资源社会保护部门和总工会成立的评审机构负责,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的民营企业进行严格审核。
2006年以来吸纳求职人员就业在本地区名列前茅;2009年上半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数量显著;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劳动合同签订率均达到跳高;无使用童工及针对女工和残疾人的就业歧视问题;面对国内外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通过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工作岗位,不减员、不降薪,与职工携手共克时艰;组建工会并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协调劳动关系等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表现突出,近三年内无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和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